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

(轉貼)韓函facebook

韓函
有網友再提疑問: 如果廢除安樂死不是會讓收容所爆滿,毛孩子會更慘??
我提出個人意見來供大家批評指教! (本人非動保或相關團體,所言如有不適請多包涵)

1.養狗絶對要有晶片且最好結紮

2.寵物合約(就像愛爾蘭婚約)如果要養就要到終了~

中途寵物棄養就要十萬以上罰款(助寵物在合法且沒安樂死的牧場生​活費)

3.台灣山區很多國有土地可以改良變成寵物保育牧場~

可安養可培訓可認養可助海巡或防守軍營作巡防犬

4.繁殖場應嚴格取締如合法警力不夠可以編制動物義警(全面展開​)

5.限定買賣寵物,應出具動物來源及完備疫苗.晶片~(稽查嚴格​罰責加倍)

6.短期家犬飼主生命教育宣導一定要加強,因為狗狗的行為是人帶

出來的!也要學習如何愛他照顧他,讓他成為生活美滿的一份子

@@ 辦法是人想出來的~卻變成殘忍粗暴而又花費鉅資來做撲殺><

不當動保安樂死真是撲殺十幾年幾十萬冤死的毛孩子

太多就要安樂撲殺制量?? 這樣對嗎?!


補充意見:
不當動保安樂死
愛不棄
http://www.picbadges.com/%​e6%84%9b%e4%b8%8d%e6%a3%84​/1617796/

(轉貼)馮建程 很多人都搞錯~~~我們並不是要廢除安樂死~~而是要終​止不當的安樂死~~~安樂死並非不可~~過老~傷勢過重​~醫療也只是拖延生命的狗這三大類我原則同意~~~但台​灣的安樂死是不管這些~~12天一到就是再見~~~這是​不對的~~~~~這才是我反對安ˋ樂死的真正原則

3.台灣山區很多國有土地可以改良變成寵物保育牧場~
都會型社區更適合:志工主導小型社區犬共同認養
救助流浪狗台北好生活:公有地(高架橋下、偏僻畸零地)犬宿舍認養
小朋友喜歡,也解決父母勉強代養的困擾

4.繁殖場應嚴格取締如合法警力不夠可以編制動物義警(全面展開​)
本人為義警和後備軍人幹部
只要高層一聲令下,民防組織數萬志工都是最佳動保義警

5.限定買賣寵物,應出具動物來源及完備疫苗.晶片~(稽查嚴格​罰責加倍)
(轉貼)密波羅 第五條 嚴格查緝買賣 因該罰金由檢舉人和地方政府分享 一來增加地方政府的查緝動力二來增加民眾檢舉的意願而且​罰金要高 才能遏止不肖業者惡意繁殖和棄養

6.短期家犬飼主生命教育宣導
責成教育部、出版商、家長會落實「生命教育與動物保護」
各年級教科書編寫「流浪動物;動物保護;飼養救助」等課程
免經費:教科書已由家長出資,家長樂觀其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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